EX-12.1 5 ea021732801ex12-1_baijiayun.htm CERTIFICATION

展品12.1

 

由首席执行官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规定

 

我,Yi Ma,证明:

 

  1. 我已审阅了百家云集团有限公司的20-F表格年度报告;

 

2.据我的了解,本报告在涉及的时段内不含任何未经核实的重大陈述或隐藏重要事实的陈述,使得报告的陈述基于报告制作时的情况,不会误导;

 

3.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本报告中包含的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呈现了公司截至本报告期间以及本报告所呈现的期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 我和公司的另一位认证主管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按照《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条规定)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按照《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条规定);

 

  (a) 设计了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要求他人设计了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该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在本报告编制期间内被其他实体知晓,尤其是在此期间;

 

  (b) 设计或监督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管控,以在公认的会计准则下为外部目的提供提供财务报告的可靠保证和财务报表的准备;

 

  (c) 通过这样的评估,评估了公司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基于这样的评估,该报告所涵盖的期末;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年度报告覆盖期内发生的任何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可能重大影响的变化;并且

 

5.公司的其他认证 主管和我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公司的 审计师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相应职能的人)披露:

 

  (a) 影响公司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行中所有重大缺陷和重大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会有合理的可能对公司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

 

  (b) 涉及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扮演重要角色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属于重大欺诈。

 

2024年10月25日

 

  通过: /s/ 一马
  姓名:Luisa Ingargiola 一马
  标题: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