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3.2 8 ea021732801ex13-2_baijiayun.htm CERTIFICATION

展示13.2

 

由信安金融负责人进行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规定

 

关于百家云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年度报告, 根据本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20-F表格(“报告”), 我,刘芳飞,公司的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员,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采纳并依据18 U.S.C.第1350条作证,特此声明: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以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

 

2024年10月25日

 

  通过: /s/刘芳菲
  姓名: 刘芳菲
  标题: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