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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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r-20240930x10qexx321.htm
EX-32.1
Document
附件 32.1
根據18 U.S.C.第1350節頒發的證書,按照採納
此聲明的簽署原件已提供給Qwest並由Qwest保留,並將根據要求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提供。
我,Stephan b. Tanda,AptarGroup公司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證明(i)AptarGroup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報告(「Form 10-Q」)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以及(ii)Form 10-Q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AptarGroup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通過:
/s/ STEPHAN b. TANDA
Stephan b. Tanda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