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附件32.2
根據18 U.S.C.第1350節頒發的證書,按照採納
此聲明的簽署原件已提供給Qwest並由Qwest保留,並將根據要求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提供。
本人羅伯特·W·庫恩,AptarGroup,Inc.的執行副總裁和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員,證明:(i) AptarGroup,Inc.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報告Form 10-Q(「表格10-Q」)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部分的要求,(ii) 表格10-Q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正確呈現了AptarGroup,Inc.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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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過: | /s/ 高伯銘 |
| | Robert W. Kuhn |
| | 執行副總裁兼致富金融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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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