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1(a)
根据相关规定,特此认证本公司首席执行官
18 U.S.C.第1350节,
根据制定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302条
我,Henry m. Nahmad,证明:
1. | 我已审核了EVI Industries, Inc.的Form 10-K/A年度报告;并 |
2. | 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未包含任何不属实陈述的重要事实或未披露必要的重要事实,以使在作出这些陈述时的情况下,就本报告涵盖的期间而言,不会产生误导。 |
/s/ Henry m. Nahmad
Henry M. Nahmad
主执行官
日期: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