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3 peco_20240930-ex311.htm EX-31.1 Document

附件 31.1
根据认证
《2002年散户保护法》第302条的规定
我,杰弗瑞·S·爱迪生,证明以下内容:
1.我已审阅了菲利普斯·爱迪生公司(Phillips Edison & Company, Inc.)的这一季度报告(表格10-Q);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不含任何虚假重要事实或遗漏陈述使得在考虑该报告的相关情境下,本报告所作的陈述不具误导性;
3.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反映了注册单位截至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内的财务状况、经营结果和现金流;
4.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负责为注册人建立和维护披露控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条款所定义)以及内部控制财务报告(如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条款所定义),并且已有:
a)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些披露控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相关的重大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通过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向我们披露,特别是在本报告准备期间;
b)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财务报告内部控件的设计,以提供对财务报告可靠性和根据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准备基本报表的合理保证;
c)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有关披露控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该结论基于对这些控件和程序的评估,在本报告所覆盖的期间结束时;并且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注册人最近的财务季度(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注册人第四个财务季度)期间发生的任何变更,这些变更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件产生了重大影响,或者合理可能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件产生重大影响;并且
5.注册人的其他认证官员与我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已向注册人的审计师和注册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等效职能的人员)披露了:
a)所有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设计或事件控件上存在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缺陷,这些缺陷合理可能会对注册方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以及
b)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员工的任何欺诈,无论其是否重大。
日期:2024年10月25日
 
/s/ 杰弗里·S·爱迪生
杰弗里·S·爱迪生
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