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byon-20240930xexx311.htm EX-31.1 Document

展覽品 31.1
 
認證
 
我,David J. Nielsen,證明:
 
1. 我已經審閱了Beyond, Inc.的第十季度報告(Form 10-Q);
 
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沒有包含任何不實之重大事實陳述,亦沒有遺漏必要使所作陳述基於發表時的情況下,在本報告所涵蓋的期間內,對此期間內涵蓋的內容作出任何使其變得誤導之重大事實。
 
3. 根據我的了解,基本報表和本報告所包含的其他財務資訊,均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呈現了登記人的財務狀況、營運結果和現金流量,截至本報告所呈現的各期。
 
4. 本公司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負責設立和維護揭露控制及程序(如交易所法規第13a-15(e)條及15d-15(e)條所定義)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規第13a-15(f)條及15d-15(f)條所定義)的責任。
 
a. 我們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與申報人相關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由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通知我們,特別是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
 
b. 我們設計了這種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種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以便根據普遍公認的會計原則為外部目的可靠地編製財務報告和基本報表提供合理保證;
 
c.評估申報人的資訊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並根據該評估,在本報告期末提出我們對資訊披露控制和程序效力的結論;
 
d. 本報告已披露在本公司最近的財政季度(對於年度報告而言,本公司的第四財政季度)內發生的,已明顯影響或有合理可能明顯影響本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任何變化;並
 
5.             該登記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已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該登記人的稽核人員和董事會稽核委員會(或履行相同功能的人)進行披露:
 
所有板塊對於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設計或操作中所有重大缺陷和重要弱點,如果有可能對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資訊產生不利影響;
 
b. 任何涉及在登記者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重要作用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的詐欺,無論其是否重大。
 
日期:2024年10月25日/s/ 戴維·J·尼爾森
 David J. Nielsen
 總統
 (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