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tm2425879d1_ex32-2.htm EXHIBIT 32.2

 

展示32.2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的规定,信安金融首席财务官的认证

 

关于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Farmer Bros. Co.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致富金融(临时代码)Vance Ratliff Fisher,作为该公司的首席财务官,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采用的《美国法典》第1350条规定进行证明:

 

1.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并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充分准确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4年10月 25日

 

  /S/ Vance Ratliff Fisher
  Vance Ratliff Fisher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
  (首席财务官)

 

根据第906条规定,已提供给公司并将由公司保留,并根据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