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32.2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的规定,信安金融首席财务官的认证
关于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Farmer Bros. Co.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致富金融(临时代码)Vance Ratliff Fisher,作为该公司的首席财务官,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采用的《美国法典》第1350条规定进行证明:
1. 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并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充分准确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4年10月 25日
/S/ Vance Ratliff Fisher | |
Vance Ratliff Fisher | |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 | |
(首席财务官) |
根据第906条规定,已提供给公司并将由公司保留,并根据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