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exhibit321-ceocertificatio.htm EX-32.1 Document

基本報表32.1

證明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豪利品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十季度報告,在今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10-Q表格的相關內容(以下簡稱「報告」),我,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克里斯托弗·H·彼得森,根據《18美國法典》第1350號依法證明,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採納。
(1)該報告完全符合《證券交易法》1934年第13(a)條或第15(d)條的要求;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實質方面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成果。

Christopher H. Peterson
克里斯托弗·H·彼得森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分紅派息視資本可用性持續和董事會根據公司股東的最佳利益而發佈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