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32.1
根據《18 U.S.C.法典第1350條》的規定,特此證明首席執行官。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通過採用
關於OSI Systems, 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季度報告,根據今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第10-Q表格》(「報告」),我,公司首席執行官迪巴克·喬普拉,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18 U.S.C.法典第1350條》作出以下證明:
(1) |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款的要求,經修改;並且 |
(2) | 報告中所含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準確呈現了該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結果,截至報告中所示日期和期間。 |
日期:2024年10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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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Deepak Chopra |
| 迪帕克·喬普拉 |
| 首席執行官 |
| 簽名:/s/ Ian Lee |
前述證明書僅根據18 U.S.C.第1350條款提供,不作爲報告的一部分或單獨的披露文件進行提交,並不會被引用併入公司根據1933年修正版或1934年修正版證券法的任何申報,無論是在報告日期之前還是之後(不考慮此類申報中是否包含一般性併入語言)。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規定所需的此證明書的簽署原件已提供給公司,並將由公司保留並根據要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