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品31.1
證明
《證券交易法》第13a-14(a)條和第15d-14(a)條規定,
根據2002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302條通過的其他規定
我,Reza Zadno, 博士,證明:
1.我已經審閱了PROCEPT BioRobotics Corporation的10-Q季度報告表格。
2.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中包括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充分、真實反映了本報告中所列舉的期間內註冊人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
3.本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會負責建立和維護註冊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證券交易法規則13a-15(e)和15d-15(e)所定義)並且已經:
4.我和註冊人的其他認證官員負責建立和維護報告控制和程序(如《證券交易法規則13a-15(e)》和《證券交易法規則15d-15(e)》所定義)和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如《證券交易法規則13a-15(f)》和《證券交易法規則15d-15(f)》所定義),並已:
(a)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導致設計了這樣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確保有關注冊人,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員向我們知曉,尤其是在準備本報告的期間;
(b)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致使這樣的內部控制被設計,以便提供合理保證,確保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以及按照普遍接受的會計原則爲外部用途編制財務報表;
評估了註冊人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根據此評估在本報告中陳述了我們對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截至本報告所涵蓋的期間。
(d) 報告中披露了在報告期內(年度報告爲註冊登記者的第四個財政季度)發生並對註冊登記者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產生重大影響或有可能產生重大影響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變化。
5.註冊人的其他證明主管和我已經披露了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向註冊人的核數師和註冊人的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履行同等職能的人員)披露了所有內部控制設計或運行中的重大缺陷和實質性弱點,這些缺陷或弱點有可能對註冊人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a)所有對於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設計或操作在重大缺陷或實質性缺陷都有可能對於發行人記錄、處理、彙總和報告財務信息產生不利影響的方面;和
(b) 任何涉及具有重要角色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的欺詐行爲,無論其是否爲重大事項,其發生地點均在註冊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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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0月28日 | | 通過: | /s/ Reza Zadno |
| | | Reza Zadno博士 |
| | | 首席執行官 簽名:/s/ Ian L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