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ex321q32024.htm EX-32.1 Document



附件32.1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采纳,首席执行官根据《美国法典》第1350条作出的认证

根据《刑法第18章第1350条》,根据2002年《沙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Frontier Group Holdings, Inc.(以下简称“公司”)的签署官员特此证实,据该官员所知:
(1)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10-Q表格(“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正后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款的要求;和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以所有重要方面为准确,展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




日期:2024年10月29日Barry L. Biffle
Barry L. Biffle
首席执行官
签名:/s/ Ian 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