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
股权申报表1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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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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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地平线公司 (发行人名称) |
普通股 (证券种类名称) |
320517105 (CUSIP编号) |
09/30/2024 (需要提交本声明的事项的日期) |
选择适当的框来指定根据哪种规则提交此表格: |
规则13d-1(b) |
规则13d-1(c) |
规则13d-1(d) |
13G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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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SIP编号 | 320517105 |
1 | 报告人姓名 纽约梅隆银行 | ||||||||
2 | 如果是团体的一员,请选择适当的框(请参阅说明) (a) (b) | ||||||||
3 | 仅限安全使用 | ||||||||
4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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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报告人持有的受益股份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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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每个报告人持有的总受益股份数量
29,415,971.00 | ||||||||
10 | 如果第9行的总股数不包括某些股份,请勾选复选框(参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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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9)中金额所表示类别的百分比
5.5 % | ||||||||
12 | 报告人类型(参阅说明)
HC |
13G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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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 | ||
(a) | 发行人名称:
第一地平线公司 | |
(b) | 发行者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马迪逊大道165号,田纳西州,38103。 | |
事项二 | ||
(a) | 申报人姓名:
纽约梅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b) | 地址或主要办公场所,如无,居所:
格林尼治街240号
纽约,纽约州10286 | |
(c) | 公民身份:
查看封面页 | |
(d) | 证券类别:
普通股 | |
(e) | CUSIP编号:
320517105 | |
第3项。 | 如果根据240.13d-1(b)或240.13d-2(b)或(c)条款提交此声明,请勾选申报人是否为: | |
(a) | 经过《证券法》第15条(15 U.S.C. 78o)注册的经纪人或交易商; | |
(b) | 银行在《证券法》第3(a)(6)条(15 U.S.C. 78c)中定义; | |
(c) | 保险公司在《证券法》第3(a)(19)条(15 U.S.C. 78c)中定义; | |
(d) | 依照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8条(15 U.S.C. 80a-8)注册的投资公司; | |
(e) | 根据 § 240.13d-1(b)(1)(ii)(E) 对投资顾问的定义; | |
(f) | 根据§ 240.13d-1(b)(1)(ii)(F)的规定,员工福利计划或在岗基金; | |
(g) | 根据§ 240.13d-1(b)(1)(ii)(G)的规定,母公司或控制人; | |
(h) | 根据《联邦存款保险法》第3(b)节规定,储蓄银行; | |
(i) | 根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3(c)(14)节的规定,被排除为投资公司的教会计划; | |
(j) | 根据§ 240.13d-1(b)(1)(ii)(J),作为非美国机构进行申报。如果按照§ 240.13d-1(b)(1)(ii)(J)作为非美国机构进行申报, 请明确机构类型: 根据规则240.13d-1(b)(1)(ii)(K),按集合方式申报。 | |
(k) | 请指定机构类型: | |
事项4。 | 所有权 | |
(a) | 持有权益的金额: 请参阅封面页的第5至9和11项,了解每个报告人情况。
提交此13G表格不得被解释为是纽约梅隆银行公司或其直接或间接子公司,包括纽约梅隆银行和纽约梅隆,国家协会,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d)或13(g)条款,对本13G表格涵盖的任何证券是有利害关系人的承认。 | |
(b) | 所持股比: 请参阅封面页的第5至9和11项,了解每个报告人情况。 % | |
(c) | 该人拥有投票或指示投票权的股份数量: | |
(i)单独或共同拥有选票权或指示投票权的股票数量: 请查看封面上第5至9和11项,以了解每位报告人情况。 | ||
(ii) 共同投票权或指导投票权:
请查看封面上第5至9和11项,以了解每位报告人情况。 | ||
(iii) 独自处理或指导处理的权力:
请查看封面上第5至9和11项,以了解每位报告人情况。 | ||
(iv) 共同处理或指导处理的权力:
请查看封面的第5至9和11项,以了解每位报告人的情况。 | ||
项目5。 | 持有的某一类证券不超过5%。 | |
项目6。 | 代表他人持有且持股比例超过5%。 | |
如果其他人被认为有权接收或指导接收相应证券的股利或出售所得款项,则应在回复此项时纳入相关说明;如果此类利益与某一类别超过5%,则应指出相应人员。并不需要列出投资公司注册的股东和员工福利计划、养老金基金或捐赠基金的受益人名单。
所有证券均由纽约梅隆银行及其直接或间接子公司以各自的受托人身份进行有利拥有。 因此,每一种情况下都有另一家实体有权获得股息或出售所得。
此处报告的证券中,没有任何其他人对其感兴趣的程度超过5%。 | ||
项目7。 | 收购母公司持股人或掌控人报告的证券的子公司的识别和分类。 | |
如果一个母控公司根据Rule 13d-1(b)(ii)(G)提交了此表格,请在Item 3(g)下表明并附上一份说明陈述相应子公司的身份和Item 3分类。如果一个母控公司根据Rule 13d-1(c)或Rule 13d-1(d)提交了此表格,请附上一份说明陈述相关子公司的身份。
请查看附件I。 | ||
项目8。 | 成员的身份和分类的标识。 |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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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9。 | 解散群体的通知。 |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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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0。 | 认证: |
本人签署以下文件,特此声明,我已经合理了解并相信上述的证券是按照业务的一般程序获得并持有,不是为了更改或影响证券发行人的控制权而获得和持有的,并且不是为了参加任何具有此目的或效果的交易而获得和持有,除在根据§ 240.14a-11提名的情况下仅与提名有关的活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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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
经过合理查询并据我所知和相信,我保证本声明中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完整和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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