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avy-20241029x10qex321.htm EX-32.1 Document
艾利丹尼森公司
附件32.1
首席执行官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的规定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设立的18 U.S.C. 第1350条,艾利丹尼森公司(“公司”)的签署官员特此最好的知识证明:
(i)公司截至2024年9月28日的财政季度10-Q表格("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订版证券交易法的第13(a)或第15(d)条款的要求;且
(ii)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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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恩·斯坦德
德恩·斯坦德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上述认证随附公司在表格10-Q上的季度报告,根据2003年6月5日发布的SEC释义33-8238提供,而非作为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