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展覽31.2
認證
根據規則13a-14(a)和15d-14(a)
1934年美國證券交易所法案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302條)
我,Shaun P. Mara,證明:
1. 我已審閱了the simply good foods公司的10-K表格年度報告(以下簡稱"申報人");
根據我的知識,本報告不包含任何關於重大事實的不實陳述,也不省略必要的重大事實陳述以使在此報告涵蓋期間內所做的陳述,在當時情況下,變得具有誤導性;
據我所知,本報告中包含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現了登記者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截至並包括本報告呈現期間;
登記者的其他授權官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披露控制項和程序(定義見交易法案第13a-15(e)條及15d-15(e)條)和內部財務報告控制項(定義見交易法案第13a-15(f)條及15d-15(f)條),並且:
a) 設計這些披露控制項和程序,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些披露控制項和程序的設計,以確保關於登記者,包括其合併附屬公司的重要信息在報告準備期間特別是我們通過那些實體內的其他人所知;
b) 設計這些內部財務報告控制項,或者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些內部財務報告控制項的設計,以提供有關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根據普遍承認的會計原則為外部目的編製財務報表的合理保證;
c) 評估了登記者的披露控制項和程序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根據該評估表達了我們對披露控制項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截至本報告涵蓋期間結束之日;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發生在登記者最近財政季度內的登記者內部財務報告控制項的任何變化(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為登記者的第四財政季度),該變化在重大程度上影響或有合理可能影響登記者的內部財務報告控制項;
5. 公司的其他核證主管和我已根據最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評估,向公司的稽核人員和公司董事會審核委員會(或履行相同功能者)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設計或操作可能造成不利影響,影響公司記錄、處理、歸納和報告財務信息;且
b) 任何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在公司內部控制財務報告中擁有重要職能的員工的詐欺,無論是否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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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4年10月29日 | By: | /s/ Shaun P. Mara |
| | 名字: | /s/ Shaun P. Mara |
| | 職稱: | 財務長 |
| | | (信安金融主要財務負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