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 4 amkr9302024ex32.htm EX-32 Document

展覽32
首席執行官和致富金融(臨時代碼)官簽署證明書
根據18 U.S.C.第1350條採納
根據2002年豪利法案第906條規定

為了《美國法典第18章第63章第1350條》的目的,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採納,阿美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的每位簽署官員特此證明,在他所知的情況下,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結束的季度報告表格10-Q(下稱“10-Q表格”)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15 U.S.C. 7800萬或78o(d))並且10-Q表格中所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績。

 
/s/  吉廉瑪麗琴·魯滕
作者:吉廉瑪麗琴·魯滕
職稱: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日期:2024年10月29日
 
/s/ Megan Faust
作者:
梅根·弗斯特
職稱:執行副總裁,
財務長和財務主管
日期: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