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32)(a)
CERTIFICATION PURSUANt TO
根據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做法,18 U.S.C.第1350節說明:
根據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關於CTS Corporation(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的10-Q表季度報告,已於本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該報告),公司的簽字高管根據18 U.S.C. ss. 1350的規定,依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所採取的規定,特此證明:
日期:2024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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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基蘭·奧沙利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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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蘭·奧沙利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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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
根據第906條款要求的此書面聲明的簽署原件已提供給CTS公司,並將由CTS公司保留,並在請求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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