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2.1 5 ea021797501ex12-1_boqii.htm CERTIFICATION

展示 12.1

 

由首席执行官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302条规定

 

我,梁浩(Louis)证明:

 

1.我 已审阅波奇宠物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的20-F表格年度报告;

 

2.基于本人所知,该报告中不包含任何虚假声明或遗漏必要的重大事实而导致该报告中的言论在制作该报告的情况下引人误导,涵盖此报告的时段;

 

3.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本报告中包含的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都相当准确地展示了公司截至本报告日期和本报告所呈现的期间内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4.公司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中定义)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f)和15d-15(f)中定义)公司,并已经:

 

(a)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导致这些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关于公司(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实体内部的其他人向我们知晓,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b)设计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使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得到设计,以便根据普遍公认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提供合理保证的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c)评估了公司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对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根据这项评估,截至本报告涵盖期的结束。

 

(d)在本报告中披露在年度报告期间发生的任何可能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者有合理可能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5.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根据最近一次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向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披露:

 

(a)所有板块 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设计或操作中存在的所有差错和重大弱点,这些弱点可能会对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且

 

(b)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大,都涉及公司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中拥有重要角色的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

 

日期: 2024年10月29日  
     
通过: /s/ 梁皓(Louis)  
姓名:Luisa Ingargiola 梁皓(Louis)  
标题: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