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13.2 8 ea021844301ex13-2_ehomehouse.htm CERTIFICATION

展示13.2

 

由信安金融官员认证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e家快服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年度20-F表报告,已于本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我,致富金融(临时代码)朱春生,作为公司的首席财务官,根据《美国法典》第1350条,并依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规定,特此声明:

 

(1)该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

 

(2)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结果。

 

日期:2024年10月29日

 

通过: /s/ 朱春生  
姓名: 朱春盛  
标题: 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