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7 exp-ex32_1.htm EX-32.1 EX-32.1

 

附件32.1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节的定期报告认证。

关于鹰材料公司及附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相关的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Michael R. Haack,根据《2002年沙宾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美国刑法》第1350条,据我所知:

(i)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和
(ii)
报告中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揭示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作者:

Michael R. Haack

Michael R. Haack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