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ajg-ex31_2.htm EX-31.2 EX-31.2

展覽31.2

 

第13a-14(a)條款 財務長的認證

 

 

我,道格拉斯·霍威爾,保證:

1.
我已審閱了亞瑟加拉格爾及公司關於Form 10-Q的季度報告;
2.
根據我的知識,此報告不包含任何虛假陳述或遺漏必要的重大事實,以使在制定這些陳述時,以此種情況,基於期間所涵蓋的陳述不具有誤導性;
3.
基於我的知識、包括在本報告中的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所有控制項的財務狀況、營運成果和現金流均在所有重要方面合理呈現了在本報告中呈現的期間。
4.
本公司的另一名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對外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據《交易所法》第13a-15(e)和15d-15(e)條款的定義)以及內部控制公司財務報告(根據《交易所法》第13a-15(f)和15d-15(f)條款的定義)並已經:

(a) 我們在監督下設計了這些披露控制與程序,以確保有關登記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這些實體內部其他人員通知我們,尤其是在準備本報告期間;

(b) 我們設計了這種內部財務報告控制,或在我們的監督下導致這種內部財務報告控制設計,以便根據普遍接受的會計原則為外部用途提供合理保證,以確保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財務報表的準備;

(c) 評估登記者的揭露控制和程式的有效性,並基於此驗證所述期間結束的時間,對揭露控制和程式的有效性進行報告;

(d)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登記人在最近財政季度內(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為登記人的第四財政季度)發生的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登記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內部控制的變化。

5.
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該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主管和我已向該註冊人的稽核師和董事會董事(或履行相等職責的人)進行了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對錢務報告內部控制的設計或操作的實質弱點,可能會對註冊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和

(b) 不論是實質上還是非實質上,只要牽涉到擁有重要角色的管理層或其他員工對於申報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任何詐欺行為。

日期:2024年10月29日

/s/ 道格拉斯k. 霍維爾

道格拉斯k. 霍維爾
副總裁。
財務長
(信安金融財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