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ex311q32024.htm EX-31.1 Document

展覽品 31.1
行政總裁認證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案的第13a - 14(a)或第15d - 14(a)條款
我,Mark m. Gitin,證明:
1.
我已審閱ipg光電公司的此季度10-Q表格;
2.
依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不含任何不實之陳述或者遺漏任何必要之事實,以使上述陳述在其作出時不論當時情況如何,對本報告所涵蓋之時期而言不具有誤導性;
3.
根據我的了解,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合理地呈現了在此報告中所呈現的期間,發行人資金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所有內容;
4.
本登記申報人的其他核證主管和我負責建立和維護揭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第13a-15(e)條和15d-15(e)條所定義)以及內部財務報告控制(如《交易所法》第13a-15(f)條和15d-15(f)條所定義),用以登記申報人並:
(a) 設計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導致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在我們的監督下簽署,以確保有關登記者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附屬公司,在這些實體內部由其他人向我們披露,特別是在編製本報告的期間;
(b) 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系統或促使該內部控制系統被設計,以提供合理保證,確保財務報告和基本報表依照通常接受的會計原則為外部目的準備。
(c) 根據此評估,評估了報告期結束時的登記人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果,並在本報告中介紹了我們對該評估的結論。
(d)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登記人最近財政季度(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為登記人的第四財政季度)內發生的對登記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實質影響或合理可能對登記人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實質影響的更改;並
5.
根據我們最近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評估,註冊人的其他認證主任和我已向註冊人的審核人員和註冊人董事會(或執行相等職能的人)的審計委員會(或執行相等職能的人)披露:
(a)所有重大缺陷和涉及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之設計或操作的實質弱點,此類缺陷或弱點可能會對登記企業記錄、處理、總結及報告財務信息之能力造成負面影響;並
(b) 任何管理層或其他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方面起重要作用的員工參與的任何欺詐行為,無論是否重要。

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作者:
Mark M. Gitin
Mark M. Gitin
首席執行官(主要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