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格4 |
美國證券交易所(SEC) 華盛頓特區20549 有關受益所有權的變動聲明 根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6(a)條或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0(h)條申報 或1940年投資公司法第30(h)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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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參見指令1(b)。請參閱 1. 報告人的姓名和地址 | |||||||||||||||||
勾選該框表示交易是根據購買或銷售發行方權益證券的合同,指示或書面計劃進行的,旨在滿足10b5-1(c)規則的肯定防禦條件。參見指令10。 |
1. 報告人姓名和地址*
(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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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行人名稱 和 逐筆明細或交易標的
Klaviyo公司。 [ KVYO ] |
5. 報告人與發行人之間的關係
(勾選所有適用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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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最早交易日期
(月/日/年) 10/28/2024 | ||||||||||||||||||||||||||
4. 如有修正,最初提交日期
(月/日/年) |
6. 個人或聯合/團體申報(選擇適用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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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I-已獲取、已處置或有利益佔有的非衍生證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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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證券名稱(說明書第3條) | 2. 交易日期(月/日/年) | 2A. 如有,則被視爲執行日期(月/日/年) | 3. 交易代碼(說明書第8條) | 4. 已獲取的證券(A)或已處置的證券(D)(說明書第3、4和5條) | 5. 報告交易後擁有的證券數量(說明書第3和4條) | 6. 擁有形式:直接(D)或間接(I)(說明書第4條) | 7. 間接利益所有權的性質(說明書第4條) | |||
代碼 | V | 數量 | (A)或(D) | 價格 |
表格II - 獲得的衍生證券,出售或受益所有權 (例如,認沽權、認購權、權證、期權、可轉換證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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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衍生證券的名稱(Instr. 3) | 2. 衍生證券的轉換或行權價格 | 3. 交易日期(月/日/年) (Instr. 8) | 3A. 假定執行日期(如果適用) (月/日/年) | 4. 交易代碼(Instr. 8) | 5. 獲取(A)或處置(D)的衍生證券數量(Instr. 3、4和5) | 6. 行權日期和到期日期(月/日/年) | 7. 衍生證券所基於的證券名稱和數量(Instr. 3和4) | 8. 衍生證券價格(Instr. 5) | 9. 報告交易後所擁有的衍生證券數量(Instr. 4) | 10. 持有形式:直接(D)或間接(I)(Instr. 4) | 11. 間接受益所有權的性質(Instr. 4) | ||||
代碼 | V | (A) | (D) | 可行使日期 | 到期日 | 標題 | 股份數量或股數 | ||||||||
認購B系列普通股權證(買入權) | $0.01 | 10/28/2024 | X | 344,381 | (1) | 07/28/2032 | B類普通股 | 344,381 | $0 | 3,788,204 | D(2) | ||||
B類普通股 | (3) | 10/28/2024 | X | 344,381 | (3) | (3) | A類普通股票 | 344,381 | $0.01 | 14,906,816 | D(2) |
1. 報告人姓名和地址*
(街道)
呈報人與發行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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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報告人姓名和地址*
(街道)
呈報人與發行人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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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的說明: |
25%的股份於2022年7月28日成熟,其餘股份將每季度均勻成熟,直至2027年7月28日。儘管如前所述,在發行人的首次公開募股("IPO")中,在完成IPO之前,適用於認股權的股份總數的25%立即成熟。 |
反映由Shopify Inc.("shopify")的全資子公司Shopify Strategic Holdings 3 LLC直接持有的證券。shopify是間接受益所有人並放棄除了在其中具有金錢利益的情況下之外的受益所有權。 |
每股B系列普通股可隨時由持有人選擇轉換爲發行人的一股A系列普通股,並將在發生一定事件時根據發行人的公司章程自動轉換爲A系列普通股。B系列普通股沒有到期日。 |
shopify戰略控股3有限責任公司,代表人:Jason Kilpela,董事 | 10/29/2024 | |
shopify公司,代表人:Michael L. Johnson,公司秘書 | 10/29/2024 | |
** 報告人簽名 | 日期 | |
提示: 每一類在直接或間接上所擁有的證券需分開報告。 | ||
* 如果本表格由超過一個報告人提交,請詳見指引4(b)(v)。 請參見第4條指引(b)(v)。 | ||
** 故意虛假陳述或遺漏事實構成聯邦刑事違規行為,請參考 請參閱18 U.S.C. 1001和15 U.S.C. 78ff(a)。 | ||
注意:請提交三份表格副本,其中一份必須手動簽名。如果空間不足,請另提交附件頁面,以便提供額外信息。 請參見第6條指引。 | ||
回應本表格所包含的信息收集不需要回覆,除非該表格顯示了一個當前有效的OMB號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