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bmea-ex32_2.htm EX-32.2 EX-32.2

附件32.2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的§ 906所采纳的18 U.S.C. 第1350节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Biomea Fusion,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季度报告(以下称“报告”),本人根据《美国刑法》第1350条,并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特此证明: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正版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日期:2024年10月29日

通过:

/s/ 弗兰科 瓦莱

弗兰科 瓦莱

信安金融和会计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