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13D附表
[13d-101规则]
根据§ 24.13d-1(a)要求提交的报表中应包含的信息 以及根据§ 240.13D-2(a)要求提交的修正文件
(修订编号3)*
acm研究公司, 公司。
(发行人名称)
A类普通股 每股面值$0.0001
(证券种类名称)
00108J109
(CUSIP编号)
王宇阁 上海科技创投(集团)有限公司。 新渣街669号博华广场39楼 中国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静安区200041 +86 021 2230 2882
抄送:
卢飞刘 上海浦东英诺特资本有限公司。 118号荣科路,17层 中国人民共和国上海浦东新区200120 |
(接收通知和通讯的授权人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2024年10月25日
(要求提交此声明的事件日期)
如果申报人之前已提交过13G表格以报告本次13D表格所涉及的收购,并因为§§ 240.13d-1(e),240.13d-1(f)或240.13d-1(g)而提交此表格,请勾选下面的方框 ☒.
单张债券提交纸质格式的日程表应包括一份签署的原件和五份副本,包括所有附件。有关需要发送副本的其他方的详细信息,请参阅§ 240.13d-7。
(续下页)
(第1页,共6页)
* 对于报告人提交关于该证券类别的本表的初次申报,和任何包含会改变先前披露的披露信息的后续修正,本封面页的剩余部分应当填写。
在本封面剩余部分所要求的信息不得被视为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已提交的文件”,也不会受到该条款的责任限制,但应遵守该法的所有其他规定(但是,参见注释)。
13D附表
CUSIP不。 00108J109 |
第2页 共6页 |
1 |
举报人姓名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2 |
如果是成员,请选中相应的复选框 一组
|
(a) ☒ (b) ☐ | |
3 |
仅限秒钟使用
|
||
4 |
资金来源
OO |
||
5 |
检查是否需要披露法律诉讼程序 至项目 2 (d) 或 2 (e)
|
☐ | |
6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的数量 实益持有的股份 每个 报告 人 和 |
7 |
唯一的投票权
0 |
|
8 |
共享投票权
2,338,510 |
||
9
|
唯一的处置力
0 |
||
10
|
共享的处置力
2,338,510 |
||
11
|
每个报告实益拥有的总金额 人
2,338,510 |
||
12 |
如果行中的总金额为复选框 (11) 不包括某些股票*
|
☐ | |
13
|
用第 (11) 行中的金额表示的类别百分比
4.1% |
||
14 |
举报人类型
OO |
13D附表
CUSIP不。 00108J109 |
第3/6页 |
1 |
举报人姓名
上海浦东英诺资本有限公司(1) |
||
2 |
如果是成员,请选中相应的复选框 一组*
|
(a) ☒ (b) ☐ | |
3 |
仅限秒钟使用
|
||
4 |
资金来源
OO |
||
5 |
检查是否需要披露法律诉讼程序 至项目 2 (d) 或 2 (e)
|
☐ | |
6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的数量 实益持有的股份 每个 报告 人 和 |
7 |
唯一的投票权
0 |
|
8 |
共享投票权
3,358,728 |
||
9
|
唯一的处置力
0 |
||
10
|
共享的处置力
3,358,728 |
||
11
|
每个报告实益拥有的总金额 人
3,358,728 |
||
12 |
如果行中的总金额为复选框 (11) 不包括某些股票*
|
☐ | |
13
|
用第 (11) 行中的金额表示的类别百分比
5.8% |
||
14 |
举报人类型
OO |
(1) | 参考上海浦东英诺特资本有限公司是指以前被称为上海浦东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同一法律实体。上海浦东英诺特资本有限公司反映了报告人法律名称的首选英文翻译。 |
”) on July修改”)至时间表 13D修订了已由修订案1和修订案2修改的13D表格(“13D表”),由上海科技创投(集团)有限公司(“acm research”)和上海浦东英诺特资本有限公司(“PDICC,与SHSTVC一起,“报告人就acm research股份的A类普通股而言,此修正案中使用的计入资本的术语但未另行定义的含义,应参照13D表所赋予的含义。
项目2 | 身份和背景 |
附表13D第2(a)条已作出以下修订和重新陈述:
本声明由上海科技创业公司提交 资本(集团)有限公司(”SHSTVC”),根据人民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民国(”中國人民共和國”)和上海浦东英诺特资本有限公司(有时也称为上海浦东) 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PDICC” 或”PDSTVC”),作为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颁布的第13d-1(k)条发表的联合声明, 经修正(”《交易法》”)。本附表A列出了有关指令中提及的人员的信息 附表13D的C(就每位举报人而言,其”相关人士”).
事项4。 | 交易目的。 |
附表13D的第4项已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修订: 添加如下内容:
根据适用于SHSTVC的行政命令,SHSTVC将其在PDICC的所有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在此类转让相关联之下,在2024年10月25日,SHSTVC和PDICC终止了协调协议。
项目5。 | 对发行人的证券的利益。 |
附件13D的5(a)、(b)、(c)和(e)项已被完全修订和重述如下:
(a) | |||
(1) |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股份数量: | 2,338,510 | ||
股份比例: | 4.1% | ||
(2) | 上海浦东英诺特资本有限公司。 | ||
股份数量: | 3,358,728 | ||
股份比例: | 5.8% | ||
报告人员所持有的A类普通股比例反映了作为发行人在2024年6月30日结束的季度报告10-Q中所载A类普通股的57449013股。 |
(b) | ||
(1) |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独立投票权或指导投票权: 0 | ||
共享投票权或指示投票:2,338,510 | ||
处理或指示处理的唯一权力: 0 | ||
共享处置权或指示处置:2,338,510 | ||
(2) | 上海浦东英诺特资本有限公司。 | |
独立投票权或指导投票权: 0 | ||
共享投票权或指示投票:3,358,728 | ||
处理或指示处理的唯一权力: 0 | ||
共同享有处置或指导处置权:3,358,728 |
(c) 除在已提交的附件2中列明的情况外,未报告人在过去60天内对普通股进行任何交易。
(e) 截至2024年10月25日(纽约时间),SHSTVC和PDICC终止了协调协议,因此根据1934年修订版的证券交易法第13d-3条例,不再属于“集团”的成员。因此,在提交本修订版的13D表格后,SHSTVC将立即停止成为报告人。
项目6。 | 与发行人证券有关的合同、安排、谅解或关系。 |
附表13D第6项现在经修订,新增如下内容:
2024年10月25日(纽约时间),SHSTVC和PDICC终止了协调协议。
签名
在合理调查的基础上,根据他们的知识和信仰,签名人证明本声明中所述的信息是真实、完整和正确的。
日期:2024年10月29日
上海科技创投(集团)有限公司。 |
签字人:/s/ 王宇戈 |
姓名:王宇戈 |
职称:授权代表 |
上海浦东英诺特资本有限公司。 |
签字人:/s/ 鲁飞刘 |
姓名:刘鹿非 |
职称:授权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