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展览 31.2
证明
《证券交易法》第13a-14(a)条和第15d-14(a)条规定,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通过的其他规定
我,麦克尔·特斯塔,Trinity Capital Inc.的首席财务官,证明:
1.我已经审阅了 Trinity Capital Inc.(以下简称“注册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季度报告;
2.据我的了解,本报告在光彩的环境下,对本季度所涵盖的内容中包括的事实陈述不虚假,也未遗漏应当披露的任何重要事实,以形成一个真实准确的陈述。
3.根据我的知识,基本报表和此报告中包含的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报告期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注册人的另一位认证官员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所定义)和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所定义),并且:
a)我们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涉及本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向我们知晓,特别是在准备本季度报告期间;
b)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设计以依据普遍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可靠地报告财务情况和编制财务报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证;
c)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并根据这些评估,就根据本报告涵盖期间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效力,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的结论;
d)在本报告中披露的注册公司内部控制变化,如有可能对注册公司的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者相信可能对其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
5.根据我们对内部控制进行的最新评估,注册人的其他负责官员和我已向注册人的审计委员会(或执行等同职能的人员)和审计师披露:所有可能会对注册人记账、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有不利影响的重大缺陷和弱点;
a)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存在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种缺陷和弱点有可能对本注册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且
b)有关本注册人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在试图影响本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诈问题已在本登记人的最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中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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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0月30日 |
通过: |
/s/迈克尔·特斯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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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这绝对是一个机会。我们一直在讨论。我们看到我们的同行使用CLO结构进行证券化和增加杠杆的情况。我认为我们在当前的杠杆范围内有利可图。但是,我认为多样化我们的借款来源是很重要的。并且我认为,在我们的联合制下当前的转轮贷款或未来的其他转轮贷款中,跨越目前10家不同的银行具有这种能力是很重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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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和财务主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