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6 trin-ex32_1.htm EX-32.1 EX-32.1

 

附件32.1

證明

美國法典第18章第63章的第1350節

根據採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條的規定:

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採納的《美國法典第18章第63節第1350條》規定,本人作爲Trinity Capital Inc.(「公司」)首席執行官,特此證明本人所知:

1)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10-Q表格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經修訂;並
2)
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公司10-Q表格中包含的信息,基本上準確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通過:

/s/ Kyle Brown

 

 

Kyle Brown

 

 

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