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31.2
首席财务官认证
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302条款
我,Arijit Sen,证明:
1. | 我已审核了这份季度报告表格 10-Q 有关WNS(Holdings)有限公司的; |
2. | 基于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平地体现了该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以及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 |
3. | 根据我所知,本报告中包含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适当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运营成果和现金流状况,截止到本报告所述的期间。 |
4. | 我们作为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员,负责建立和维护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定的规则13a-15(e), 15d-15(e))和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交易所法案规定的规则15(d)-15(f)); 为确保来自公司以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在编制本报告期间被其他实体及时通报给我们,我们设计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引起了这样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和页面。为了提供合理的保证,以确保遵循普遍公认的会计准则,以供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我们设计了这样的内部控制过程,并在我们的监督下引起了这样的内部控制过程的设计; 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这样的评估提出了我们关于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止到本报告所述的期间的结束;并 13a-15(f)和页面。披露了在公司最近财务季度期间发生的公司内部控制的任何变化,该变化对公司内部控制过程产生了重大影响或有合理可能对公司内部控制过程产生重大影响;并 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在最近一次对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过程进行评估基础上,向公司的审计师和公司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等效职能的人员)披露了: |
(a) | 所有与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有重大负面影响的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并 |
(b) |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过程中担任重要角色的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大。 |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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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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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已披露了我们对财务报表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该评估已报告给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人员履行相应职能): |
(a) | 设计或运行公司内部控制过程中重要的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些弱点可能会对公司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并 |
(b) | 涉及公司内部控制过程的重要角色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大。 |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通过: | /s/ Arijit Sen | |
姓名: | Arijit Sen | |
标题: | 集团首席财务官 (主要财务和会计主管,授权签字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