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2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vicor电子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在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的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公司的首席财务官詹姆斯·F·施密特,根据《美国法典》第18条第1350章以及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规定,作出以下证明:
/s/ James F. Schmidt |
詹姆斯·F·施密特 |
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
大约为23个月,除非之前被召回。
根据第906条的规定,本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已提供给公司,将由公司保留并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提出请求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