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vicr-ex32_2.htm EX-32.2 EX-32.2

附件32.2

证明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所采纳的做法,18 U.S.C.第1350节说明:

根据采用的方法,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关于vicor电子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在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的10-Q表格的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我,公司的首席财务官詹姆斯·F·施密特,根据《美国法典》第18条第1350章以及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规定,作出以下证明: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以及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

 

/s/ James F. Schmidt

詹姆斯·F·施密特

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大约为23个月,除非之前被召回。

根据第906条的规定,本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已提供给公司,将由公司保留并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提出请求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