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附件32.1
按照
18 U.S.C.第1350章
關於 Pentair plc(以下簡稱「公司」)於2024年3月31日止的第10-Q表格季度報告,我,公司執行副總裁兼首席財務官兼首席會計官羅伯特·P·菲什曼(Robert P. Fishman)根據《18 U.S.C. § 1350》進行證明,根據《2002 年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 906 條規定採納,根據我的知識:
《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906條
關於Commvault Systems,Inc.(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的第三季度報告(Form 10-Q),該報告已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我,Sanjay Mirchandani,公司董事、總裁兼首席執行官,根據《18 U.S.C. § 1350》,根據肖邦-豪利法案(2002年)第906條的規定,特此作出以下證明:
(1)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15(d)節的要求;和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展示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運營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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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桑傑·米爾尚達尼 |
桑傑·米爾尚達尼 |
董事、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
(首席執行官) |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