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arccq3-2024exhibit321.htm EX-32.1 Document

附件 32.1
 
首席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的認證
發行後擁有
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的採納,遵守《美國法典》第1350條
 
關於Ares Capital Corporation(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季度報告,已於本日期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以下簡稱「報告」),公司首席執行官R. Kipp deVeer和首席財務官兼財務總監Scott C. Lem在美國刑法第1350條的規定下各自盡責證明,該規定由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採納,據其了解:
 
1. 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規定的第13(a)或第15(d)條款的要求;和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基本準確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s/ R. 凱普·戴維爾 
R. 凱普·迪維爾
首席執行官(首席執行官)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s/ SCOTt C. LEM 
Scott C. Lem
首席財務官和司庫(信安金融官)
 
 
已向阿瑞斯資本公司提供了根據第906條要求的此書面聲明的原件,或者其他證明、承認或以其他方式採用電子版此書面聲明中以打字形式出現的簽名的文件,並將由阿瑞斯資本公司保留,並根據要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