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览32.1
依据认证
根据采纳的《美国法典第18章第1350条》
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
有关万豪酒店及度假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根据本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表格10-Q,我,首席执行官暨总裁Thomas J. Baltimore,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采纳的18 U.S.C. § 1350条细则进行证书认证:
(1)本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并且
(2)报告中所载,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之全部实质表现,皆属公正。
| | | | | | | | |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 作者: | Thomas J. Baltimore, Jr. |
| | Thomas J. Baltimore, Jr. |
| | 董事长、总裁和 |
| | 首席执行官 |
根据SEC第34-47986号公告,此附件作为随附文件提交给SEC,并不视为根据经修改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而“申报”,亦不受该条款责任的约束,也不应被视为纳入根据经修改的1933年证券法的任何报告书中的被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