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99.4
锁定协议
[__], 2024
关于: | 2024年[__]日签署的证券购买协议(以下简称“购买协议”),团车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签署该协议的购买者之间的协议,每位购买者称为“买方子公司购买者”) |
女士们,先生们:
除非在本信函协议中另有定义(“信函协议”),应按照购买协议中规定的含义进行解释。根据购买协议,并且为满足公司在购买协议下的义务之一条件,签署人不可撤销地同意与公司一致意见,从本日起至结束日期后九十(90)天为止(该期间即为“限制期”)。签署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提供、卖出、承销、抵押、抵押拆出、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进行旨在或可能合理预期导致由签署人或签署人的任何公司关联方或与签署人或与签署人的任何公司关联方具有法律关系的任何人直接或间接处置(无论是通过实际处置还是由于现金结算或其他方式导致有效的经济处置)的交易,也不得建立或增加看跌等价头寸,或清算或减少看涨等价头寸,其含义与1934年修订版《证券交易法》(“使拥有公司注册证券类别10%以上股权的官员、董事或实际股东代表签署人递交表格3、4和5(包括修正版及有关联合递交协议),符合证券交易法案第16(a)条及其下属规则规定的要求;”)第16条相关,涉及公司的普通股或ADS,或签署人实际拥有、持有或今后取得的公司普通股和/或ADS,或可以转换、交换、行使为公司普通股和/或ADS的权益证券。证券)。有益所有权应根据《交易所法》第13(d)条计算。
尽管前述,有下列条件的情况下,签字人可以转让证券,前提是(1) 公司收到每位受赠人、受托人、受益人或受让人签署的锁定期限协议书(格式为本协议书)以规定的余下限制期前,(2) 任何此类转让不涉及有偿过户,(3) 不必根据《交易法》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此类转让,并且不会自愿作出此类转让的报告,以及(4) 签字人及任何受赠人、受托人、受益人或受让人在转让方面未就此类转让否自愿作出任何关于此类转让的公开申报或报告,有关转让:
i) | 作为一个真实礼物或礼物; |
ii) | 直接或间接供养签署人或签署人直系亲属或签署人直系亲属的任何信托(在本信函协议中,“直系亲属”指的是任何血亲、婚姻关系或收养关系,不得超过堂兄妹); |
iii) | 向任何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业务实体,其所有股权持有人均由签署人和/或签署人的直系家庭成员组成; |
iv) | 如果签字人是一家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信托或其他企业(a)交给签字人的公司关联方或(b)以分配给签字人的有限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成员或股东的形式。 |
v) | 如果签署人是信托的话,则属于该信托的受益人; |
vi) | 根据遗嘱、其他遗嘱文件或无遗嘱继承 由签署人的法定代表人、继承人、受益人或直系家庭成员获得;或 |
vii) | 在收盘日期后购买的证券 的开放市场交易。 |
此外,尽管前述,本函约不得限制将普通股或ADS交付给签署人,条件是:(i)根据公司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授予的任何期权行使;但凡在此类行使中取得的普通股、ADS或证券应受限于本函约规定的限制,或(ii)权证的行使;只要在此类行使中交付给签署人的普通股或ADS受限于本函约规定的限制。
此外,签署人可根据《交易法》第10b5-1条规定制定任何新计划;条件是(i)在限制期间制定此类计划时,不得在与此计划的建立相关联的情况下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他适用的监管机构公开公告或提出申报,并且(ii)在限制期间不得根据此类计划出售普通股或美国存托股。
签署人 确认执行、交付和履行此函同意书是公司完成购买协议约定交易的重要诱因,公司有权要求签署人按此承诺书的义务具体执行。签署人特此声明,签署人有能力和权威执行、交付和履行此函同意书,签署人已经得到充分的对价,并且签署人将间接受益于购买协议约定交易的结束。
本函同意书未经公司和签署人员各自的书面同意,不得在任何方面进行修改。本函同意书应依照纽约州法律进行解释和执行,不考虑法律冲突原则。签署人特此不可撤销地接受设在纽约州曼哈顿的美国地方法院和纽约州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以解决或与本函同意书有关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并特此放弃并同意不在任何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中主张(i)其不是此类法院司法管辖的个人对象,(ii)诉讼、诉讼或程序是在一个不方便的论坛中提起的,或(iii)诉讼、诉讼或程序的地点不正确。签署人特此放弃对诉讼、诉讼或程序的个人送达而同意通过将其副本发送至公司根据购买协议的通知地址而接受在任何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中提供服务的处理,并同意此类送达应构成适当且充分的诉讼和通知。签署人特此放弃通过陪审团审判的权利。本函中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视为以任何方式限制依照法律允许的任何方式提供诉讼的权利。签署人同意并理解,本函同意书不意图创立签署人和任何购买者之间的任何关系,并且任何购买者均无权就本函所涉事项进行投票,也不打算通过本函同意书的方式发行或销售证券。
本信函协议应约束签署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与证券相关的任何继任者或受让人应进入类似协议,以造福公司。本信函协议旨在造福各方及其各自的继任者和允许的受让人,而非为其他人的利益,也不得由其他人强制执行任何条款。
*** 签名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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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函约可分为两份或更多副本进行签署,所有副本一起视为同一协议。
签名 | |
销售方的印章或签名: | |
如有公司职位,请说明 | |
通知地址: | |
公司在下方签署后,同意执行本信函协议中规定的转让限制。
团车网有限公司 | ||
签字人: | ||
姓名:Luisa Ingargiola | ||
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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