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97.1 9 ef20031102_ex97-1.htm EXHIBIT 97.1

附件 97.1

致富金融(临时代码)有限公司
 
补偿收回(收回)政策
 
收回激励性薪酬
 
IperionX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政策是,如果由于公司对联邦证券法下任何财务报告要求的重大非遵守而导致公司需要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会计重编(包括任何对先前发行的财务报表具有重大影响的更正,或将在当期校正或在当期不予校正而导致重大错误的更正),公司将在合理的时间内迅速收回任何在恢复期间内由被确定执行回顾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超过依据重编财务报表获得的金额的激励性薪酬。
 
政策的管理和定义
 
本政策由公司董事会的薪酬和提名委员会(下称「委员会」)管理,旨在遵守并在适用范围内受到纳斯达克交易所制定的上市标准5608所采纳的《美国证券交易法》第10D-1条规则实施的例外情况的管理和解释。
 
根据本政策的目的:
 
「激励性薪酬」指基于公司达成财务报告指标而授予、获得或部分授予的任何薪酬,并由在2023年10月2日之后且在开始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后的人员(i)获得,以及(ii)在任何激励性薪酬的履行期内任何时候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接收。财务报告指标是(i)根据用于准备公司财务报表的会计原则确定和呈现的任何指标,以及全部或部分衍生自该指标的任何指标,以及(ii)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或股东总回报的全部或部分衍生的任何指标。
 
基于激励的薪酬被认为是在达成相关的财务报告指标的财政期间“已收到”,无论该薪酬实际支付或获得的时间如何。
 
“受覆盖的高管”指的是根据1934年修订的美国证券交易法规"1(f)"中定义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16a-1(f) 之下的U.S.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的解释
 
“回收期”指的是公司被要求准备本政策中所述会计重编之日期之前三个已完成的财政年度,根据Rule 10D-1的判断,并且涵盖任何在这三个财政年度之内或紧接之即时期间少于九个月的过渡期间。
 

如果委员会判断涵盖高管在回收期内的激励型薪酬收到的金额超过如果根据公司的重编财务结果确定或计算时应该收到的金额,则应根据本政策由公司追回这部分超额的激励型薪酬。对于基于股价或总股东回报的激励型薪酬,如果错误颁发的薪酬金额不可直接从会计重编信息中进行数学重新计算,委员会将根据会计重编对相关股价或总股东回报的影响合理估算金额。在所有情况下,决定要收回的超额激励型薪酬金额将根据与该薪酬相关的任何纳税,而无需考虑支付的税金。公司将保存并向纳斯达克交易所提供所有符合本政策的判断和采取的措施的文件。委员会根据本政策做出的任何判断将对所有受影响的个人具有最终且具约束力的效力。
 
公司可以通过要求将这项金额支付给公司、通过抵销、减少未来薪酬,或通过委员会认为适当的其他手段或手段结合来实施本政策中的任何追回。如果委员会判断这样的追回不切实际,并且符合和导致适用于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规则的任何特例条件,并且不在Rule 10D-1下要求,则公司无需恢复超额的激励型薪酬,包括如果委员会判断支付给第三方来协助执行本政策的直接费用将超过在合理尝试追回这些金额后要恢复的金额。公司被授权采取适当措施来实施此政策,涉及覆盖高管的激励型薪酬安排。
 
根据本保单所提供的补偿或追索权利,除了其他公司可能根据其他保单、雇用协议、计划或优惠条款以及其他法律补救措施拥有的补偿权利外,并非代替其它追索权利或补救措施;但前提是,公司不应根据其他保单、条款或补救措施追索金额,如果该金额已根据本保单收回。公司不应对任何被保障行政人员对于激励性薪酬的损失进行补偿(或在此情况下提供任何费用预先支付),包括对担任被保障行政人员购买第三方保险成本的任何付款或退款,以用来资助根据本保单可能负担的追索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