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品31.1
认证
我,Aaron Berg,证明:
1. 我已经审阅了Amarin公司plc的Form 10-Q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知识,该报告没有包含任何不真实的实质事实陈述或忽略陈述一个必需的实质事实,使得这些声明根据这份报告覆盖的情况不误导;
3.根据我的知识,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包括在这个报告中,公平地呈现了申报人在这个报告中呈现的时间段内的财务状况、营运结果和现金流;
4.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和我负责为公司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根据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的定义)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f)和15d-15(f)的定义),并且:
a.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导致设计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与申报人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员向我们披露,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b. 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导致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在我们监督下设计,以便按照普遍公认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提供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财务报表编制的合理保证;
c. 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并根据这一评估,在本报告中阐明了我们对披露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涵盖期结束时基于这种评估;和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注册人的最近财政季度内发生的任何变化(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是注册人的第四财政季度),该变化已经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产生了重大影响,或者有合理可能对注册人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产生重大影响;和
5.公司的其他认证官和我已根据我们最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估披露给公司的审计师和公司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相应职能人员):
所有显著的设计或内部控制不足以影响注册人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漏洞和重大缺陷;以及
b. 任何牵涉到对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重要作用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的欺诈行为,无论其重要性如何。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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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 Be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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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伦·伯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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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签名:/s/ Ian Le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