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1
需要認證
美國法規13a-14(b)/15d-14(b)和18 U.S.C.第1350條
關於通用顯示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10-Q表格,根據我所了解,本公司總裁兼首席執行官Steven V. Abramson在此特證明:
(1)該報告完全符合《證券交易法》1934年第13(a)條或第15(d)條的要求;
(2)報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實質方面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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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大約爲23個月,除非之前被召回。 |
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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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史蒂文·V·阿布拉莫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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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蒂文·V·阿布拉莫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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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裁兼首席執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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