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首席执行官的认证
根据交易所法规13a-14(a)或15d-14(a)以及《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2条的规定,本人George Magrath证明:
《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的302条。
我,David W. Moon,证明:
1.我已审阅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Energy Recovery, Inc.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中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充分、真实反映了本报告中所列举的期间内注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3.根据我的知识,本报告中包含的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准确地展示了申报人的财务状况、业绩和现金流,具体包括本报告所列期间的情况;
4.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按照《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的定义)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按照《交易所法规》13a-15(f)和15d-15(f)的定义)并已:
(a)设计将谢公司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通过其他人在编制本报告期间内向我们披露的披露控制和程序;
(b)设计了这样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这些内部财务报告控制的设计以依据普遍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可靠地报告财务情况和编制财务报表,以提供合理的保证;
(c)根据评估,我们在本报告中介绍了登记者的信息披露控制与程序的有效性,以及我们的结论是该信息披露控制与程序在本报告覆盖的期间的末尾是有效的。
(d)在本报告中披露了本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生的任何变化,这种变化在本注册人最近的财政季度内有重大影响,或者有可能对本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并且
5.根据我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我已向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了。
(a)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中存在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这种缺陷和弱点有可能对本注册人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并且
(b)有关本注册人的管理层或其他员工在试图影响本注册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有重要作用的欺诈问题已在本登记人的最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估中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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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0月30日 | /s/ DAVID W. MOON | |
| 姓名: | David W. Moon | |
| 标题: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
| | 签名:/s/ Ian Le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