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示32.2
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规定采用的18 U.S.C.第1350条的认证
我,Grant A. Brown,Qorvo公司的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在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18 U.S.C. 第1350条的规定下,特此证明,据我所知:
(1)公司截至2024年9月28日的财政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修正版本的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 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总体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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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RANt A. BROWN | |
| Grant A. Brown | |
| 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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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为23个月,除非之前被召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