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lc09302024q3ex312.htm EX-31.2 Document

展览 31.2
认证

我,Andrew LaBenne,证明:

1. 我已审阅了lendingclub公司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
2. 根据我所了解,本报告未包含任何不真实陈述重要事实,也没有对需要在本报告中陈述的重要事实进行省略,以使在发表此类陈述时,在所发表的声明中,考虑到发表此类陈述的情况,不会因此期间受到误导;
3. 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本报告中包含的其他财务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现了申报人在本报告所述期间末和期间内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4. 公司的另一位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所定义)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如《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f)和15d-15(f)所定义)供公司使用:
a)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导致设计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确保与注册申请人(包括其合并子公司)有关的重要信息由其他人员在这些实体内尤其是在准备该报告的期间向我们披露;
b) 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样的内部控制来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按照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编制面向外部用途的基本报表;
c)评估了注册人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根据这一评估结果在本报告中陈述了我们对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截至本报告涵盖期末。
d) 在本报告中披露了在公司最近财政季度(在年度报告的情况下为公司的第四财政季度)发生的任何影响或有可能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的内部控制变化;和
5. 公司的另一认证主管和我已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向公司的审计师和董事会董事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员)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内部控制设计或操作中可能会对注册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产生负面影响的实质性缺陷;和
b)    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公司内部控制过程中拥有重要角色的雇员的欺诈,无论是否构成实质性的欺诈,都需要报告。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s/ ANDREW LABENNE
Andrew LaBenne
首席财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