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附件32.1
首席执行官和致富金融(临时代码)官的认证
依据《1934年证券交易所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交易所法”)第13a-14(b)条的规定和《美国法典》(18 U.S.C. §1350)第63章第1350条的规定,公司总执行官Matthew Calkins和公司首席财务官Mark Matheos特此保证:
根据采用的方法,
《发行证券法》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节
关于 Floor & Decor Holdings, Inc.(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26日财政季度的10-Q表格,已在今日向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以下简称“报告”)。公司首席执行官Thomas V. Taylor和公司首席财务官鲍伊·H·兰利,根据根据Sarbanes-Oxley法案2002年第906条的18 U.S.C.第1350条约定,特此声明,据其所知:
(i)该报告完全遵守修改后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ii)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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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0月30日 | |
| /s/ Thomas V. Taylor |
| Thomas V. Taylor |
| 首席执行官 |
| 签名:/s/ Ian L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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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0月30日 | |
| /s/ 阿西哈兰利 |
| 阿西哈兰利 |
|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 (财务总监) |
根据第906条的要求,已向公司提供一份签署的原件,或其他文件,用于验证、认可或以其他方式采用电子版本中的以打印形式出现的签名,并将被公司保留,并根据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