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2 3 exhibit31292724.htm EX-31.2 Document

展覽31.2

財務長認證
根據
EXCHANGE ACt RULES 13a-14(a) AND 15d-14(a),
根據採用的方式採納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302條款

我,Eric Hammes,證明:
1.
我已查閱envista holdings股份公司的此份表格 10-Q季度報告;
2.依據我的了解,本報告不含任何不實之陳述或者遺漏任何必要之事實,以使上述陳述在其作出時不論當時情況如何,對本報告所涵蓋之時期而言不具有誤導性;
3.根據我的了解,基本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合理地呈現了在此報告中所呈現的期間,發行人資金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所有內容;
4.本公司的另一位認證主管和我負責制定和維護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規13a-15(e)和15d-15(e)所定義)以及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規13a-15(f)以及15d-15(f)所定義)並做好相關工作。
(a) 我們按照監督的要求設計了這樣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確保其他實體內的人士,尤其是在撰寫本報告期間,向我們披露與申報人及其合併附屬公司有關的重要信息;
(b)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種內部控制,或導致這種內部控制在我們的監督下得以設計,以提供有關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以及根據普遍公認的會計原則為外部目的準備財務報表的合理保證;
(c) 根據該評估,評估了報告人的信息披露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並在本報告中對本期結束時的信息披露控制措施的有效性提出了結論。
本報告披露了在本公司最近會計季度內發生的任何影響本公司內部財務控制的變化(對於年報,為本公司第四個會計季度),該變化已對本公司的內部財務控制產生或合理地可能產生實質性影響的事項。
5.根據我們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最新評估,註冊商的另一名認證官員和我已向註冊商的審計師和董事會的審計委員會(或具有相等職能的人)進行了披露:
(a) 所有重大缺陷和管理內部財務報告的設計或運作上的實質缺陷,並可能會不利於報告人記錄、處理、總結和報告財務信息;和
(b) 任何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對申報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具有重大作用的員工的任何欺詐行為,不論其是否重要。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Eric Hammes
                                Eric Hammes
高級副總裁兼財務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