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2 5 exh322906certofcfo-q310q24.htm EX-32.2 Document
附件32.2
信安金融会计主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认证

根据美国法典第18 U.S.C. § 1350条所采纳的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的条款,美国超微公司("公司")之签署官员谨此证明,根据该官员之所知:

(i.)公司截至2024年9月28日的第10-Q表格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后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并

(ii.)报告中所含资讯正确全面地呈现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s/胡琴
Jean Hu
执行副总裁,
财务长和财务主管
(信安金融主要财务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