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展品32.1
定期报告认证
我,Unisys Corporation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Peter A. Altabef,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18 U.S.C.第1350条的规定,证实如下:
(1)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报告十分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15 U.S.C. 78m)。
(2)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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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Peter A. Altabef | |
Peter A. Altabef | |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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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906条规定,这份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已提供给公司,并将被公司保留,并在有请求时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