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ex31-1.htm EX-31.1

 

附录31.1

 

认证

 

 

我,Christopher J. Killoy,证明:

 

1.我已审阅了Sturm, Ruger&Company, Inc.(以下简称“注册公司”)的这份第10-Q表格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2.根据我的了解,该报告中没有包含任何不真实的重大事实陈述或对必要进行的重大事实进行省略,在制作这些陈述的情况下,不会使该报告所涵盖的时期产生误导。

 

3.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本报告中包含的其他财务信息,以及在本报告中呈现的各时期,均基本准确地表达了注册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登记公司的另一位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建立和维护 披露控制和程序(如《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定义的)以及内部财务报告控制 (如《证券交易法》规则13a-15(f)和15d-15(f)定义的)给登记公司并且已经:

 

a)设计了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在我们的监督下导致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的设计,以确保与注册人有关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由这些实体内的其他人员告知我们,特别是在准备本报告的期间;

 

b)设计了这些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使这些内部控制得以设计,以提供合理的保障,以符合公认会计准则的要求,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可靠性;

 

c)评估了报告人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根据该评估的基础,对报告期末的信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做出了结论;

 

d)本报告披露了在注册人的最近财政季度(年度报告的情况下,注册人的第四财政季度)发生的任何影响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造成重大影响或有合理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变化;和

 

 

 

5.根据我们最近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评估,报名人的其他认证官员和我已向报名人的审计师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履行等效职能的人员)披露:

 

a)所有设计或运行内部财务管理控件中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如果有可能会对注册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造成不利影响;以及

 

b)任何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报告企业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雇员的欺诈行为,无论其是否重要。

 

 

日期:2024年10月30日

 

 

S/克里斯托弗·J·基洛伊

克里斯托弗·基洛伊

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