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览31.1
首席执行官认证
根据2002年Sarbanes-Oxley法案第302条的规定
我,Victor Limongelli,证明:
1.我已检阅了onespan公司的第十届10-Q季度报告;
2.根据我的了解,本报告未包含任何不实述词或者遗漏陈述必要的重要事实,以使根据本报告中作出的陈述,在作出该等陈述的情况下,关于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不具误导性。
3.根据我的了解,基本报表和其他财务信息合理地呈现了在此报告中所呈现的期间,发行人资金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所有内容;
4.本公司的另一位认证主管和我负责制定和维护披露控制和程序(如交易所法规13a-15(e)和15d-15(e)所定义)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如交易所法规13a-15(f)以及15d-15(f)所定义)并做好相关工作。
(a)根据我们的监督,设计这样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引起其他实体在特别是在编制本报告的期间,向我们披露有关本注册人及其合并子公司的重要信息;
(b)我们设计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或在我们的监督下造成了这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以便就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及按照普遍接受的会计准则为外部目的准备基本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c)对登记人的资讯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在本报告中介绍了我们对资讯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结论,依据对报告期结束时的评估;并根据该评估提出。
(d)在本报告中公开注册人的最近财务季度内(对于年度报告,为注册人的第四个财务季度)所发生的影响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内部控制变化,并且该变化具有实质性影响或合理可能对注册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
5.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注册申报人的其他认证主管和我已向注册申报人的稽核师及董事会稽核委员会(或执行相同职能的人)披露:
(a)所有重大缺陷和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或操作上的实质弱点,这些缺陷和弱点可能对登记商记录、处理、总结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和
(b)任何与管理层或其他在登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角色的员工有关的欺诈行为,不论其重要程度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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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0月30日 | /s/ Victor Limongelli |
| Victor Limongelli |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