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2.1 4 exhibit321ceocertification.htm EX-32.1 Document

IMAX公司
展览32.1

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
(18美国法典第63章第1350条的A和B小节)


根据2002年萨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条(美国法典第18条第63章第1350条的(a)和(b)小节),我,IMAX Corporation加拿大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暨董事Richard L. Gelfond,在我所知情况下,谨此证明:

该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结束的第三季度10-Q表格(“10-Q表格”)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条的要求,10-Q表格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呈现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4年10月30日作者:Richard L. Gelfond
名字:理查德·L·盖尔方德
职称: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