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覽32.1
根據18 U.S.C.1350條規定的證明,根據906條規定的通過。
根據改正後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14(b)條和美國法典第18章第63章第1350條的規定(18 U.S.C. §1350),Accolade公司的首席執行官Rajeev Singh和首席財務官Stephen Barnes特此證明,據其所知:
就此次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季度報告 表10-Q City Office REIt公司的(以下簡稱「公司」)在今日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以下簡稱「報告」)中,我,公司首席執行官詹姆斯·法拉,根據《美國法典》第18章第1350節,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節的規定,鄭重聲明:
1. 該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3(a)或第15(d)條的要求;和
2. 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
2024年10月31日 | /s/ James Farrar | |||||
日期 | 詹姆斯·法拉 | |||||
首席執行官和董事 | ||||||
簽名:/s/ Ian Lee |
這份書面報告作爲報告的附件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 根據第906條規定,這份書面聲明的原件已經提供給City Office REIt公司,並將由City Office REIt公司保留,並在請求時提供給證券交易委員會或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