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31.1 2 exhibit311toq32024form10-q.htm EX-31.1 Document
展品31.1
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302條規定的認證
我,Eilif Serck-Hanssen,證明:

1. 我已經審閱了laureate education公司的十卷季度報告。
2.根據我的了解,本報告在所涉及期間陳述的內容是真實、準確、不含任何虛假陳述,並且沒有撇下重要事實陳述,其陳述在所處原有環境下不會產生誤導作用;
3.基於我的了解,該報告中所涉及的財務報表和其他財務信息,在上述報告期間所呈現的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的所有實質方面都是公正、準確且充分體現的;
4. 我和登記者的另一認證官員負責建立和維護揭示控制和程序(根據交易所控制和程序13a-15(e)和15d-15(e)規則定義)以及關於登記者的內部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根據交易所控制和程序13a-15(f)和15d-15(f)規則定義),並且已經:
(a) 在我們的監督下設計了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或導致設計這些披露控制和程序,以確保與註冊申報人有關的重要信息,包括其合併子公司的信息,由這些實體內的其他人員向我們通報,特別是在準備此報告的期間;
(b)根據我們的監督,設計了這樣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或致使這樣的內部控制被設計,以便提供合理保證,確保財務報告的可靠性以及按照普遍接受的會計原則爲外部用途編制財務報表;
c) 評估了註冊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並根據該評估在此報告中表達了我們對該期間末披露控制和程序有效性的結論;
在本報告中披露了在註冊公司上一個財政季度內(在年度報告的情況下爲註冊公司的第四個財政季度),對註冊公司的內部財務控制產生了實質性影響或有合理可能產生實質性影響的內部財務控制變化。
5. 公司另一認證高管和我已基於我們最近一次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估,向公司核數師以及董事會(或執行相當職能的人)的審計委員會披露。
(a)所有重大缺陷和對於內部控制的設計或操作構成的重大弱點,這些缺陷或弱點可能會對公司的記錄、處理、彙總和發佈財務信息的能力產生負面影響。
(b) 任何涉及管理層或其他在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員工的虛假行爲,無論是否重大。

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Eilif Serck-Hanssen
Eilif Serck-Hanssen
總裁兼首席執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