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展覽32.1
依據認證
18 U.S.C. 第1350條,
根據採用的方式採納
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
關於Altria Group, 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10-Q表格季度報告,根據本日提交給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文件(「報告」),我,公司執行長William F. Gifford, Jr.,根據2002年薩班斯-豪利法案第906條所採納的18 U.S.C. § 1350條款作證:
(1)報告完全符合1934年證券交易所法第13(a)或15(d)條的要求;並且
(2)報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要方面公正地呈現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營運結果。
/s/ 威廉 F. 吉福德,JR.
William F. Gifford, Jr.
首席執行官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