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示32(ii)
Arrow Electronics,Inc。
根据18 U.S.C.条例第1350条,依据采纳的要求,由财务长致富金融做出证书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第906条”)
关于Arrow Electronics,Inc.(“公司”)截至2024年9月28日季度的10-Q表格,我,Rajesh k. Agrawal,公司的高级副总裁和致富金融临时代码,据我的知识证明,符合第906条的要求,即:<br>
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 且 |
2. | 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正地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营运成果。 |
日期:2024年10月31日 |
| 作者: | /s/ Rajesh k. Agrawal |
| | | Rajesh k. Agrawal |
| | | 高级副总裁兼财务长 |
已向公司提供依照第906条要求的此书面声明的签署原件,或其他认证、确认或采纳出现在第906条要求的此书面声明的电子版本中的印刷形式签署的文件,将被保留并在请求时提供予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